火灾发生前,预防火源点燃的措施是最基本的防火措施。该措施是有效、适当地管理具有点火危险物质和点火能量的火源,使其无迭地引起火灾条件。以下广州消防工程将告诉您火灾的原因:
1)甲类仓库、气瓶房、锅炉房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对于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应尽量避免明火和焊接作业,最好将维修设备或管段拆除到安全现场进行维修。必须在现场维修时,必须按照火灾的有关规定进行。
3)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附近积聚可燃气体或蒸汽时,必须经过处理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方可按规定火灾。
4)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应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蒸汽、热水等应解冻。
5)对于混合接触引起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吸水引起自燃或自然加热的物质应保持干燥的储存环境;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和放热的物质,应密封储存或浸泡在适当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以避免与空气接触。
6)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并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
7)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鞋、化纤服装进入,严禁铁器撞击地面。
8)提高环境湿度,有效降低静电火花引起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静电危害。
9)可燃材料的储存必须与高温器具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可燃材料不应堆放在高温表面附近。
10)电气火灾不能用水扑灭,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比水轻的油火不能用水扑灭,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容易使火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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