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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安装要求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量:224
  消防工程安装要求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人员、工程设计图纸、纸、实施过程中的怪诞、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工程调试验收、行政监督检查等方面

  方面。

  企业资质和施工人员

  企业资质

  实施消防工程建设的企业应当具有消防设施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其资质水平应当符合承包工程的规模,不得超过承包水平。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一级资质

  可承接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企业二级资质

  可承担100个建筑高度m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或可燃气体生产或储存设备等消防设施建设

  三类资质企业

  可承受24个建筑高度m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消防设施建设。

  施工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消防专业考试并通过考试。操作人员应在操作前接受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并学习与工程相关的消防施工技术规范。有些人应该通过考试。

  工程设计图纸

  消防工程的施工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作为施工依据,并应在批准的施工图上明确标明。

  在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某种原因需要改变经批准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原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并有文件证明。

  使用的设备和材料

  两种类型

  消防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有两种类型:消防工程专业消防产品和非专用通用产品。

  消防产品

  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质量应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嘴、水流指示器、消防泵、报警阀组合水泵接头等。

  通用产品

  产品的生产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质量应通过国家相应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如镀锌钢管、稳压泵、压力表、减压阀、止回阀、闸阀等。

  质量控制

  消防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之一。

  采购

  进场检验

  外观检查

  抽查检查

  保管

  技术规范的实施

  其他相关专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是通用技术规范。

  消防工程专用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施工设计图纸,相关设计规范。

  系统的调试和验收

  系统调试要求

  施工单位安装消防工程后,应进行动态系统调试,确定消防系统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预期要求,发现安装缺陷,有利于消除整改。

  施工单位安装消防工程后,以施工单位为主,必要时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一起对固定灭火系统的自检性质进行调试检查,为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系统调试方案制定人应通过消防专业考试;系统调试操作人员应通过专项培训和考核;系统调试使用的仪器、仪器、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状况良好,并在每周检查有效期内。

  系统的妖兽

  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建设行政主管不稳定的工程验收办法和标准进行,并对工程质量作出决定。

  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验收的结论是确定消防工程是否可以投入使用的唯一依据。消防验收合格后,整个工程可以投入使用或生产。

  行政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对整个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消防工程的设计和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施工阶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必要的中间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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